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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切了五个脚趾,单位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2023-11-03 | 来源:苏州交通律师

根据受伤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 1、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则是 工伤 。 2、具体可以先申请 工伤认定 ,应在 工伤事故 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 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 伤残 补助。 辞职 或 解除合同 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4、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 工资 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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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单位的具体赔偿如下: 咸宁新闻网
1、上班路上出车祸单位可以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付,赔付的项目有医疗费、住宿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2、如果工作时伤残的话,则需要赔付维持生活必需的费用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而损失的劳动收入。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
同时要看情节有多严重,对方是财产损失,轻微伤,重伤,还是死亡。如果是财产损失,轻微伤的,一般是赔偿加罚款,如果是重伤,死亡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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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员工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要立刻报警,通知公司的人事部门,及时将工伤上报和备案。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确实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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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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